新聞詳細
關于組織應聘校園安全管理員兼軍訓 教官助理文化考試、體能測試的通知
根據(jù)校園安全管理員兼軍訓教官助理崗位開發(fā)工作需要,2019年計劃分8月和12月兩批次招錄完畢。目前,對應聘人員的初步審核工作已經結束,現(xiàn)將文化考試和體能測試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文化考試:
1、考試范圍:校園安全管理相關內容(復習范圍在本公眾號上公布,分數(shù)占比45%),法律常識(自行復習,分數(shù)占比20%);2018年7月至2019年7月時事政治(自行復習,分數(shù)占比20%);綜合論述題(分數(shù)占比15%)。
2、考試時間:2019年7月23日上午:8:00——9:00。
3、考試地點:市職教城退役士兵技術培訓學校。
4、注意事項:
(1)參試人員需在7月23日上午7:30前到達考點,7:50入場完畢,8:00開始答卷,9:00收卷。
(2)參試人員需攜帶身份證,退役證,碳素筆或鋼筆。
(3)查詢自己的考場、考號,請關注“鞍山市退役軍人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服務促進會公眾號”,屆時發(fā)布《文化考試、體能測試考場和考號公示表》。
(4)考試人員可在本公眾號上下載《校園安全管理復習范圍》,對考試內容自行復習,做好考試準備。
5、考試完畢后,將書桌上的考號貼帶走,體能測試時出示。
二、體能測試:
1、時間:2019年7月23日上午9:20。
2、地點:市職教城操場。
3、領取計分表,自行將“考號貼”別在左前胸。
4、測試內容:短跑200米(男、女共同科目)、男子引體向上、男子俯臥撐、女子立定跳遠、女子仰臥起坐共五項內容(即男子三項、女子三項),每項滿分100分。
(1)短跑200米測試
標準:男子30秒以內、女子50秒以內跑完全程為滿分。每超出一秒扣2分。
要求:按規(guī)定路線,否則取消成績。
(2)男子單杠引體向上
標準:20個為滿分,每少一個扣5分;
要求:身體向上拉至下額與單杠同高。
(3)男子俯臥撐
標準:兩分鐘內50個為滿分,每少做一個,扣2分。
要求:身體挺直,下沉時胸前區(qū)與水平地面平行且不得大于10公分,否則不計個數(shù);身體除手和兩腳尖著地外,其他部位不得著地,否則停止計數(shù);僅兩臂支撐不做動作,停頓時間超出5秒鐘停止計數(shù)。
(4)女子立定跳遠
標準:原地跳出距離170厘米為滿分,每少一公分扣2分。最多跳兩次,以距離遠的作為成績;
要求:量取身體著地點最小距離作為成績。
(5)女子仰臥起坐
標準:兩分鐘內50個為滿分,每少做一個扣2分。
要求:仰臥,兩手抱頭,屈膝并攏,(兩人一組輪流按腳),每一次動作兩肘部要與膝蓋接觸,否則視為不合格。
1、體能測試場所實行封閉管理,除考生和工作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進入測試現(xiàn)場。
2、體能測試前,嚴格進行考生身份確認,確認的依據(jù)為本人身份證。
3、對應試考生實行編號管理,考生按照領取的編號順序依次進行測試。
4、測試使用標準田徑場地,由專業(yè)人員組織,在專人監(jiān)督下進行。
5、測試結果須由本人、裁判員、監(jiān)督人員共同簽字。
三、注意事項
1、考生要自覺遵守考試紀律,服從工作人員管理,有違規(guī)違紀行為者將取消考試資格。
2、獲悉此公告的考生,可根據(jù)測試項目,做好相關體育鍛煉等準備工作。
3、屆時自帶飲用水、補充體力食物和運動服裝。不要攜帶貴重物品,不得穿鐵釘跑鞋。
4、患有高血壓、心腦血管疾病以及其他各種傷病不宜參加測試者,請?zhí)崆奥暶?,考試期間因此發(fā)生的問題或事故自行負責。
5、請參加測試的人員于7月20日前,通過電子郵件,發(fā)送“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和我已詳細閱讀,將按要求參加文化考試和體能測試”到郵箱ascjh1927@163.com,以此作為本人參加文化考試和體能測試的依據(jù)。也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促進會報名。7月22日請在本公眾號關注《文化考試、體能測試考場和考號公示表》,查看自己的考場和考號。不參加測試者,視為本人自愿放棄應聘崗位。
6、本次崗位開發(fā)貫穿全年,將按照考試成績優(yōu)劣,集中培訓擇優(yōu)分批上崗。
應聘校園安全管理員兼
軍訓教官助理文化考試復習內容
第一部分:安保服務管理條例
第一章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保安服務活動,加強對從事保安服務的單位和保安員的管理,保護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治安,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保安服務是指:
(一)保安服務公司根據(jù)保安服務合同,派出保安員為客戶單位提供的門衛(wèi)、巡邏、守護、押運、隨身護衛(wèi)、安全檢查以及安全技術防范、安全風險評估等服務;
第三條 國務院公安部門負責全國保安服務活動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保安服務活動的監(jiān)督管理工作。
保安服務行業(yè)協(xié)會在公安機關的指導下,依法開展保安服務行業(yè)自律活動。
第五條 保安從業(yè)單位應當依法保障保安員在社會保險、勞動用工、勞動保護、工資福利、教育培訓等方面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保安服務活動應當文明、合法,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權益。
保安員依法從事保安服務活動,受法律保護。
第七條 對在保護公共財產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活動中有突出貢獻的保安從業(yè)單位和保安員,公安機關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第四章
第十六條 年滿18周歲,身體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學歷的中國公民可以申領保安員證,從事保安服務工作。申請人經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考試、審查合格并留存指紋等人體生物信息的,發(fā)給保安員證。
提取、留存保安員指紋等人體生物信息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guī)定。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保安員:
(一)曾被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勞動教養(yǎng)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處罰的;
(三)被吊銷保安員證未滿3年的;
(四)曾兩次被吊銷保安員證的。
第十九條 保安從業(yè)單位應當定期對保安員進行考核,發(fā)現(xiàn)保安員不合格或者嚴重違反管理制度,需要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依法辦理。
第二十條 保安從業(yè)單位應當根據(jù)保安服務崗位的風險程度為保安員投保意外傷害保險。
保安員因工傷亡的,依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guī)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保安員犧牲被批準為烈士的,依照國家有關烈士褒揚的規(guī)定享受撫恤優(yōu)待。
第五章
第二十五條 保安服務中使用的技術防范產品,應當符合有關的產品質量要求。保安服務中安裝監(jiān)控設備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技術規(guī)范,使用監(jiān)控設備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權益或者個人隱私。
保安服務中形成的監(jiān)控影像資料、報警記錄,應當至少留存30日備查,保安從業(yè)單位和客戶單位不得刪改或者擴散。
第二十六條 保安從業(yè)單位對保安服務中獲知的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以及客戶單位明確要求保密的信息,應當予以保密。
保安從業(yè)單位不得指使、縱容保安員阻礙依法執(zhí)行公務、參與追索債務、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手段處置糾紛。
第二十七條 保安員上崗應當著保安員服裝,佩帶全國統(tǒng)一的保安服務標志。保安員服裝和保安服務標志應當與人民解放軍、人民武裝警察和人民警察、工商稅務等行政執(zhí)法機關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工作人員的制式服裝、標志服飾有明顯區(qū)別。
保安員服裝由全國保安服務行業(yè)協(xié)會推薦式樣,由保安服務從業(yè)單位在推薦式樣范圍內選用。保安服務標志式樣由全國保安服務行業(yè)協(xié)會確定。
第二十八條 保安從業(yè)單位應當根據(jù)保安服務崗位的需要為保安員配備所需的裝備。保安服務崗位裝備配備標準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guī)定。
第二十九條 在保安服務中,為履行保安服務職責,保安員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驗出入服務區(qū)域的人員的證件,登記出入的車輛和物品;
(二)在服務區(qū)域內進行巡邏、守護、安全檢查、報警監(jiān)控;
(三)在機場、車站、碼頭等公共場所對人員及其所攜帶的物品進行安全檢查,維護公共秩序;
(四)執(zhí)行武裝守護押運任務,可以根據(jù)任務需要設立臨時隔離區(qū),但應當盡可能減少對公民正常活動的妨礙。
保安員應當及時制止發(fā)生在服務區(qū)域內的違法犯罪行為,對制止無效的違法犯罪行為應當立即報警,同時采取措施保護現(xiàn)場。
從事武裝守護押運服務的保安員執(zhí)行武裝守護押運任務使用槍支,依照《專職守護押運人員槍支使用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條 保安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體或者侮辱、毆打他人;
(二)扣押、沒收他人證件、財物;
(三)阻礙依法執(zhí)行公務;
(四)參與追索債務、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手段處置糾紛;
(五)刪改或者擴散保安服務中形成的監(jiān)控影像資料、報警記錄;
(六)侵犯個人隱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務中獲知的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以及客戶單位明確要求保密的信息;
(七)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其他行為。
第三十一條 保安員有權拒絕執(zhí)行保安從業(yè)單位或者客戶單位的違法指令。保安從業(yè)單位不得因保安員不執(zhí)行違法指令而解除與保安員的勞動合同,降低其勞動報酬和其他待遇,或者停繳、少繳依法應當為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七章
第三十七條 公安機關建立保安服務監(jiān)督管理信息系統(tǒng),記錄保安從業(yè)單位、保安培訓單位和保安員的相關信息。
公安機關應當對提取、留存的保安員指紋等人體生物信息予以保密。
第三十八條 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對保安從業(yè)單位、保安培訓單位實施監(jiān)督檢查應當出示證件,對監(jiān)督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應當督促其整改。監(jiān)督檢查的情況和處理結果應當如實記錄,并由公安機關的監(jiān)督檢查人員和保安從業(yè)單位、保安培訓單位的有關負責人簽字。
第三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應當公布投訴方式,受理社會公眾對保安從業(yè)單位、保安培訓單位和保安員的投訴。接到投訴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調查處理,并反饋查處結果。
第四十條 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設立保安服務公司,不得參與或者變相參與保安服務公司的經營活動。
第八章
第四十三條 保安從業(yè)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違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刑事責任:
(一)泄露在保安服務中獲知的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以及客戶單位明確要求保密的信息的;
(二)使用監(jiān)控設備侵犯他人合法權益或者個人隱私的;
(三)刪改或者擴散保安服務中形成的監(jiān)控影像資料、報警記錄的;
(四)指使、縱容保安員阻礙依法執(zhí)行公務、參與追索債務、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手段處置糾紛的;
(五)對保安員疏于管理、教育和培訓,發(fā)生保安員違法犯罪案件,造成嚴重后果的。
客戶單位刪改或者擴散保安服務中形成的監(jiān)控影像資料、報警記錄的,依照前款規(guī)定處罰。
第四十四條 保安從業(yè)單位因保安員不執(zhí)行違法指令而解除與保安員的勞動合同,降低其勞動報酬和其他待遇,或者停繳、少繳依法應當為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對保安從業(yè)單位的處罰和對保安員的賠償依照有關勞動合同和社會保險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十五條 保安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予以訓誡;情節(jié)嚴重的,吊銷其保安員證;違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體或者侮辱、毆打他人的;
(二)扣押、沒收他人證件、財物的;
(三)阻礙依法執(zhí)行公務的;
(四)參與追索債務、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手段處置糾紛的;
(五)刪改或者擴散保安服務中形成的監(jiān)控影像資料、報警記錄的;
(六)侵犯個人隱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務中獲知的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以及客戶單位明確要求保密的信息的;
(七)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其他行為的。
從事武裝守護押運的保安員違反規(guī)定使用槍支的,依照《專職守護押運人員槍支使用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處罰。
第四十六條 保安員在保安服務中造成他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安從業(yè)單位賠付;保安員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保安從業(yè)單位可以依法向保安員追償。
第四十八條 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設立保安服務公司,參與或者變相參與保安服務公司經營活動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四十九條 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在保安服務活動監(jiān)督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部分:校園安全管理制度、校園安全員職責
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一、學校保安員應忠于職守,遵紀守法,著裝整齊,文明執(zhí)勤,禮貌待人,熱情服務。
二、學校保安員堅持優(yōu)質服務,自覺維護學校的聲譽。
三、學校保安員必須熟練使用學校的各種消防器材,愛護學校公物。
四、學校保安員要嚴格執(zhí)行學校的規(guī)章制度,尊重領導、師生,服從管理。
五、學校保安員要認真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工作,維護學校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以及學校的設備設施安全。保安員要認真落實安全防范措施,維護校園治安秩序。一旦發(fā)現(xiàn)問題或遇突發(fā)事件,要迅速作出正確的判斷和處理,及時向主管部門和領導報告,防止各種意外發(fā)生。
六、學校保安員要準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認真交接值班情況,填寫值班記錄并簽名。
七、學校保安員不在崗位上睡覺、喝酒、吃檳榔,不離崗、脫崗,不在崗位上會客或辦私事。
八、學校保安員要加強校內四周以及各樓層的巡查。
九、對車輛的管理:
(1)本校教職工和家屬的車輛出入,要認真做好登記。
(2)正常上課期間對外來人員必須問清工作單位、姓名及事由后聯(lián)系被訪人,經允許后先登記再請其進入;如遇直接來找校領導的陌生人員,必須與相關領導聯(lián)系確認后才準予入校;如遇上級主管部門或其他單位工作人員來我校檢查、指導工作,應及時報告校長辦公室或與相關處室聯(lián)系,并指引來訪人員進校,指揮其車輛按要求停放。
(3)其它無關人員及車輛一律不許進入學校。進入學校的車輛要引導其按指定的地方停放,嚴禁其車輛亂停;出入學校的外來車輛(特別是貨車)要嚴格檢查,出校的物品必須經校領導同意(批條)方可放行。
十、被訪人不在學校,要婉言拒絕其進入學校。
十一、學生正常上課期間因事須離校者,要查看并留存班主任或科任教師簽字的請假條,然后予以放行;否則,值班保安員承擔一切責任。
十二、學校保安員要搞好保安室及周邊衛(wèi)生,要積極協(xié)助學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搬運、張貼等工作。
十三、保安人員有事,必須請假,經同意后才許離校,未經同意或自理崗位者做曠工處理,請假后不按時歸隊的做曠工處理,累計警告三次以上者做自動離隊處理。
十四、保安員不服從管理,頂撞主管人員或校領導,或散布謠言、惡意中傷他人的;保安員觸犯法律被治安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責任的,直接開除出校。
校園安全管理員職責
學校保安負責守護好學校,保證學校公共財產不受損失,保證師生人身安全,為此特定如下職責:
一、站崗制度
1.固定崗的責任區(qū)為:校門。
2.按規(guī)著裝(裝備)站崗,衣領、扣子、徽章、腰帶、帽子、領帶等均需整齊。
3.站崗時不得用餐、抽煙、不與人閑聊,不隨意接聽電話,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保持良好的形象。
二、進出人員管理制度
1.凡來訪人員、學生家長,須問清情況填寫好來訪登記表,征得有關人員同意后,方可放行。
2.學校保衛(wèi)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不明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閑雜人員、推銷商品人員、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確保校園平安。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保衛(wèi)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3.學生一到學校就進入學校,不要讓學生在校門口逗留。在校時間不允許學生外出,學生確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須有由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或有班主任及家長陪同方可離校。學校保衛(wèi)人員查驗后方可放行并將請假條存檔備查。
4.教師中途臨時進出,應辦理臨時外出如實登記,如有情況應向值周領導反映。
三、車輛準入放行制度
1.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格控制學生在校期間,家長接送學生的自行車、三輪車和機動車輛進入校園。
2.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或其他為學校服務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后,在保衛(wèi)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特殊車輛可先放行再馬上匯報)
四、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學校保衛(wèi)人員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
2.學校保衛(wèi)人員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要請示學校領導同意并查驗登記后方可放行。
五、巡邏制度
1.每天早上開門、放學后關門、白天、深夜四個時間做到定時全校巡邏一遍,及時做好《安全巡邏日志》記載,。
2.如發(fā)現(xiàn)可疑、異常情況或惡劣天氣,要及時巡邏,重點部位要仔細巡邏,發(fā)現(xiàn)問題要及時匯報或報警。
3.巡邏時,為保持學校寧靜和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應規(guī)勸教育有關不良行為的學生,杜絕喧嘩、吵鬧、打架和不安全的情況發(fā)生,杜絕浪費、損壞公物、破壞花草樹木的情況發(fā)生。
4.放學后巡邏時,應協(xié)助學校做好清校工作,規(guī)勸個別學生離?;丶遥坏迷谛6毫?。
六、其他工作
1.學校保安人員肩負著學校安全保衛(wèi)重任,要有高度的責任感,嚴格遵守保安職業(yè)道德,要全天24小時在崗輪流值班,不得擅自離崗。
2.做好拉閘門、教室門的開關工作。每天放學后巡邏時,檢查學校、辦公室內電燈、電扇、門窗是否關好,發(fā)現(xiàn)未關,應及時妥善處理,做好詳細記錄,要向學校政教處或后勤處領導匯報。
3.學生在上學放學時間內,要及時排除校門外(離校門15米內)的攤點、車輛堵塞障礙物,有效疏通學生擁擠現(xiàn)象。按時做好大門的開關工作(早上七時準時上崗開校門,傍晚師生離校后關校門),做到門開人在。
4. 態(tài)度和藹、語言謙虛,不急不躁,認真細致;不得冷淡、刁難、取笑,不得與學生打鬧。對方態(tài)度不好,一定要耐心解釋。
5.與教師,學生或來訪者交談要使用普通話,說話要清楚,用詞準確、言簡易懂,不講與工作無關的話,不講有損學校形象的話。
6.教師及領導到來,應主動迎接,認真聽取老師和領導的意見,遇需要幫助的事情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因影響安全不能幫助的,應主動解釋力求得到諒解。
7.各種意見或投訴、要認真聽取,弄清情況,做好筆錄,即時處理,如非本職工作范圍,即時通知責任人或向領導匯報。
8.業(yè)務訓練是保安員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每位保安員都必須參加全部訓練。保安員要主動進行業(yè)務練兵,摸熟摸透與安全、消防工作相關的環(huán)境、人員、設施等等因素,掌握接待、應對基本功,以熟生巧,以提高業(yè)務知識和技能來提高工作效率。
9. 做好教師學生飲水供應工作,做好校內綠化養(yǎng)護工作。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既要明確責任分工,又要加強合作。
11.妥善保管好頭盔、橡皮警棍、武裝帶、防割手套、催淚噴霧器等五件套及盾牌、叉等應急器械。
12.保安人員應在校長、主任的領導下,嚴格執(zhí)行好以上制度。如因工作失職,造成學校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需承擔相應責任。
注:時事政治和法律常識部分由考生自行復習。
聯(lián)系電話:0412-5899599
0412-5896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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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3日